是指权利为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之前权利为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比,其实施依赖于之前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施,国家局可以给它实施以前的强制许可,具有重大技术进步和重大经济意义,经常会发生两个专利持有人都想获得对方的专利实施权利的情况:虽然后专利持有人获得了专利权利,根据后一种专利持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从而阻碍了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的实施,根据下属的要求,在先专利权利人可能由于竞争等原因不愿意被后专利权利人实施给予专利,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意义,即在技术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十字许可“往往可以解决上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