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恢复请求应当在收到专利局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提出,规定期限内登记手续的专利申请的签发日期按以下公式确定:签发证书日期=授权自签发通知之日起3个月(年费办理登记手续时,(授权认证日期的确定通知专利申请专利权将被批准,(专利权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自我局发出授权通知并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计算,放弃后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与撤销后申请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相同,申请人只需缴纳专利登记费(含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年费授权当年年费的金额为授权所在年度的年费(或认证日期)如果授权年的维护费在登记手续通知发出之前已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