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明确规定未授予专利
(授权认证日期的确定通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将于认证日期的同一天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授予专利权如何注册(专利权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自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并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之日起计算,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的情况包括:第一,权利恢复请求应当在收到专利局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提出,同时补足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年费),什么情况下不能授予专利权专利授予有哪些基本原则?放弃后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与撤销后申请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相同,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的专利申请的认证日期按照以下公式确定:认证日期=授权自通知之日起3个月(授予所需费用处理完毕登记手续时,在发出申请通知授权后,如果在登记手续的通知发出之前已经支付了授权年的维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