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专利是否自申请日起即可获得保护和维权?

发布时间 : 2024.11.12 08:00:00 浏览 189

Q:专利是否自申请日起即可获得保护和维权?

A:

未获得专利权,实际上无法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维权。但是,由于发明专利审查周期较长,因此专利法给予了相应的临时保护措施。

专利是否自申请日起即可获得保护和维权?

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也就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日后至授权公告日期间称为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从法规中可以看到,行使临时保护的权利仅限于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称为“使用费给付请求权”。

此时,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之前,申请人还不能向相关部门请求获得使用费给付请求权。在实践中,实施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往往会以该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为理由,拒绝支付使用费。

在临时保护期内使用其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专利权人可在该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获得相应救济。

上一篇

规制恶性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建议——明确认定标准

下一篇

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专利侵权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专利侵权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专利代理
发明专利
外观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