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世界上的专利审批制度有三种:一是登记制,也称形式审查。即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之后,并不对申请作实质审查,即不审查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只要符合形式条件就予以登记授权的专利审查制度。二是文献报告制。即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通过文献检索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只有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都符合的专利申请才能获得专利权。三是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三性”审查)才授予专利权的制度。大多数国家采取审查制。我国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采取了不同的审查制度。发明专利采取审查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取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