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VISA的新指南是否会危害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
本文由外文翻译而来,部分译文错误或者不通顺之处请谅解。2020年底,美国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了有关其事先同意程序的四项指南,巴西所有药品专利申请都必须在巴西专利和商标注册之前接受审查。办公室(BRPTO)进行技术审查。自2001年将这一要求纳入知识产权法以来,ANVISA与BRPTO的关系一直存在矛盾,特别是因为ANVISA有权根据可专利性要求拒绝专利申请超过15年。大多数申请人强烈反对ANVISA的干预,因为专利申请的技术审查不应由监管机构进行。此外,这种双重分析大大延迟了技术检查的时间,从而增加了BRPTO的积压工作。幸运的是,2017年ANVISA对专利申请技术审查的争议性争议似乎终于通过该机构与BRPTO之间的协议得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