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欧盟国家申请专利?
1977年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成立了欧洲专利局(EPO),EPO根据统一规则对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申请进行审查授权并且在EPC缔约国内生效,享有在缔约国内申请同样的权利。截止2015年5月11日,公约缔约国共有38个,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英国、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芬兰、阿尔巴尼亚、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匈牙利、冰岛、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挪威、波兰、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土耳其。
专利申请需要什么
需要以下文件。申请专利首先需要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记载你要保护的技术内容,然后将申请文件交至专利局(在北京)或者专利局在各地的代办处。如果采用电子申请方式,则需要先向专利局申请一个数字证书,然后用CPC客户端进行申请文件的编辑和提交。申请文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格式要求(以下仅讨论格式不涉及技术实质内容)1.申请文件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sipo.gov.cn/bgxz/ ,或者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也可以向各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以下简称专利局代办处)索取。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