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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5:59 浏览 193

现在全世界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都是力度非常大的,要对著作权进行法律上的保护的话,需要遵守相关的原则。所以下面是司盟企服小编为大家带来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司盟企服。

一、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

(一)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二)鼓励作品的传播

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三)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四)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

二、不属于我国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什么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三、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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