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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7.14 16:01:43 浏览 499

近年来,许多网络小说经常出现在大银幕上。作者将著作权转让给电影公司,这是著作权的好处。小说作者拥有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然而,在法律上,他们应该得到保护,以满足条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是什么?让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护著作权的条件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四个条件:

1、作者必须自己创作,即原创作品;

2、必须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的作品;

3、作品必须以一定的形式或载体显示或固定;

4、作品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只要出现在计算机网络上并传播的作品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就称为网络作品。目前,网络上传输的作品主要是文字表达形式、计算机程序、声、图、文等特殊多媒体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文本作品和计算机软件本身属于法律保护作品的范围,多媒体作品涉及的文本、艺术、摄影、音乐等作品也应受到保护。网络作品及其著作权保护并不神秘。由于它们出现在计算机网络中,并具有一些高科技的特点,它们的著作权法律问题找不到起源和目的地。这些作品的性质不能被否定,因为这些作品在网络中传输,在计算机屏幕上呈现。

著作权保护条件

二、哪些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

(4)杂技艺术作品:依《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是世代相传,往往没有固定化的有形载体,也往往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三、著作权不保护哪些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不受保护。

2、时事新闻;即单纯的事实消息,是指只报道一件事情的发生的过程、时间、地点和人物,不表示报道人的观点的消息,传播单纯事实消息可采用报纸、刊物、电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其手段可以是文字,也可以是照片等,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应属于时事新闻报道,不受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方式,”不受保护。

其中《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传播人应注明出处。故“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引用、转播等多种形式使用“单独事实消息”不算侵犯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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