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列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公众包括与使用注册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公约也是基于这种思路来认定驰名商标侵权以保护驰名商标的。
商标异议程序中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众所周知,作为已经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良好信誉并能够给企业带来大量利润的驰名商标,长期以来一直是不法侵权者青睐的对象。驰名商标在广大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其商品质量也深得消费者的信赖。商标异议程序中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驰名商标和注册商标含义不同 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驰名商标认定条件 一、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 1.应当是经省工商局认定的省著名商标。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一、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 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指在同类商品的范围内保护驰名商标的专用权。
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改变了过去由行政机关一揽全局的状态。相应的驰名商标认定途径也可以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
留言提交需求,为您1对1解答
预约专家在线 为您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