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驰名商标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一是事实上的。二是法律上的。上的 驰名商标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哪个部门的意志为转移的,比如说“可口可乐”就是实实大 大的驰名商标;而法律上的驰名商标是为保护那些有较高知名度商标免受不法侵害的法律救 济,它是依认定而来的;认定是前提,保护是目的。“驰名商标”是必要的法律程序。
(1)申请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的商标,即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
一、认定驰名商标标准: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商标的认定主要有以下方式:
恶意使用驰名商标名称属于不正当竞争。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介绍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1、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收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的持续时间;
(1)异议对象。对象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了的商标。对尚未公告的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和未注册的商标不能提出异议。
(一)有关群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水平;(二)该商标应用的延迟时间;(三)该商标的一切推广工作的延迟时间、水平和自然地理范畴;
用商标纠纷认定驰名商标多被忽略 应邀参会的专家指出,出现商标纠纷也并非都是坏事,比如在新《商标法》和有关司法解释施行之前,国家工商总局的驰名商标评审认定面向全国企业,不仅每个省名额有限,且报送国家工商总局的评审材料多且复杂,花费不菲。今如果条件具备,巧用商标纠纷可以颇低的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认定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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