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流程怎么办理?
1.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4条第Ⅰ款要求:“被告方觉得别人经基本核准并公示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十三条要求的,能够根据商标法以及条例全文的要求向商标局提出质疑,并递交证实其商标著名的相关原材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5条要求:“在商标管理方面中,被告方觉得别人应用的商标归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要求的情况,要求维护其驰名商标的,能够向案子发生地的市(地州)之上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明确提出严禁应用的书面形式要求,并递交证实其商标著名的相关原材料。抄报其所在城市省部级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单位。如根据商标质疑案子来申请办理认定名商标(实际操作见商标质疑流程表),或是是在商标管理方法全过程中申请办理驰名商标(见上图),理应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