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诉朱某、台某和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侵权案件; 2、处理经过:本案系员工离职引起的涉及企业客户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原告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以证明被告朱某、台某窃取在原告工作期间所接触和掌握的客户信息,离职后在新成立的公司利用上述技术秘密和客户经营信息签署订单,获取收益。原告向法院主张,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近1000万元,本所律师代理三被告,经过详细梳理分析,挖掘了对三被告有利的新证据,包括相关客户自愿与被告签署订单的证明,最后免除了被告的刑事责任,且大大降低了被告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