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有限公司违反保密协议仲裁纠纷;2、处理经过:对方在新产品的开发和试制有合作,并签订了《保密协议》,而后东莞公司在行业展会中公开展示了该产品,深圳科技公司以对方违约为由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我方律师代理仲裁申请人深圳公司,本案既是侵权之诉也是违约之诉,律师通过对诉讼策略的分析和选择,选择了更有利于维护客户权益的方向,通过对证据的加强、对方违约行为与结果的关联性分析和论证,以及损失证据的收集和财务分析,最终迫使被申请人东莞公司提出和解,赔偿深圳公司百万人民币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