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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解散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5-31 07:23:07 浏览 1660次

法定代表人的解散条件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期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法人合并需要解散的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解散清算流程是公司设立清算组和清算财产。

一、法定代表人解散条件

解散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如下:

1.法人章程规定的期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

3.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期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

(三)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散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诉讼解散流程

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

(一)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二)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三)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四)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

(五)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公司强制解散如何认定损失

公司的经营管理陷入严重困难,无论对公司还是对股东的利益都构成一定的损害。但作为申请公司解散的股东仍然需要举证证明公司继续存续会对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既然是重大损失,必然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例如:

1、股东权利无法行使;

2、分红大量减少;

3、股权价值大幅贬低;

4、公司财产被少数股东控制并滥用,财务状况不明,严重危及公司存续;

5、公司业务显著停顿,公司面临破产边缘;

6、公司业务不能正常开展,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能遭受巨额违约金的索赔;

7、公司少数股东利用公司从事不当业务,公司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