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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

发布时间 : 2023-05-31 10:38:12 浏览 1570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有很多结果,包括破产、重组、清算和解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业服务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公司解散诉讼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起: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

(2)股东表决不能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

(三)公司董事长期发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二、公司解散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职工个人前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解散多久还可以申请仲裁

公司在清算期间,法人资格存续,所以只要未办理注销登记的,都可以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