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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散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5-31 11:57:10 浏览 1647次

公司解散的原因不一定是公司破产造成的。公司的股东大会也可以解散公司,更有可能被责令强制解散。因此,以下是关于公司强制解散的法律原因的相关知识。我希望它能帮助你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你也可以咨询公司的企业服务。

公司强制解散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命令公司因某种情况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主要原因是:

(1) 主管部门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作出解散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立即解散。

(2) 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 营业执照被吊销。

公司强制解散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二、公司解散流程是什么?

公司进行任意解散的流程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成立清算组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三、解散公司诉讼的前提

(一)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之间存在长期冲突,并且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其他的严重困难,导致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上述四项诉讼解散公司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除了上述四项理由外,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其他任何原因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