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公司人格否认的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6:58:20 浏览 1286

在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是根据其认缴的出资额来决定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很容易利用一些漏洞侵犯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人格否认制度出现了,那么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要求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公司人格否认要求的相关内容。

一、公司人格否认的要求是什么?

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否认法人人格。

2、行为条件:股东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具体表现为股东使用控制权不当、滥用法人独立人格、规避法律和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对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因果关系。

当然,当公司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时,不适用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衍生诉讼(也称为代位诉讼和代表诉讼)。

公司人格否认要件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意义

(一)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各国公司法都对公司的合法有效及公司享有独立的人格规定一系列的条件,如要有独立的财产,有章程,有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成立等。如果公司欠缺以上条件,其设立就被认为无效,公司不能成立,股东也不会享有因公司人格独立而产生的有限责任制度的保护,公司人格否认也就毫无意义。

(二)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

过错即行为人违法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就行为股东而言,主观上为故意更为切合实际,以获利之结果出现为目的。

(三)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

即股东的行为造成了公司徒有其表或资本不足。这些行为主要有两种股东对公司的自损行为和公司资本不足。

(四)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侵害债权人利益而设,债权人只有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五)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一篇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利弊

下一篇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工商注册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工商注册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公司注册
变更
财税
清算
经营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