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先生108问第60问:商标许可需注意什么问题?
我国《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本条规定是我国关于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基本规定,根据该规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负有监督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