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商标权: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更换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重新投入市场;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匿、加工、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或者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品牌名称,或者以其他方式突出其识别功能,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