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侵权处罚裁量基准二月施行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网站公布的《裁量基准》,共有7种情形的侵权行为会被处以违法经营额五倍的罚款:被侵权的标志为全国性和国际性重大活动、重大赛事等使用的特殊标志的,或者是由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予以重点保护的;被侵权的商标为国家工商总局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重点保护的;被侵权的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商标侵权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商标侵权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在国内和国际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因商标侵权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一年又从事商标侵权行为的。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将被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