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商标管理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所作的行政制裁。我国《商标法》第60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82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权利人对涉案商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
商标侵权的表现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折叠假冒或仿冒行为,1.“相同的商标”是指将侵权和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比较,两者在视觉上基本上无法区分。似商标”是指被告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文字的构成和颜色,文字的发音,含义或图形,或其各种要素的组合的整体结构,或其三者的关系,-,尺寸近似的形状和颜色组合使相关公众容易错误识别货物的来源或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的货物有特定的联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和消费对象方面相同的商品,或者通常被相关公众视为混淆的商品。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时,应全面判断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理解。注册,类似商品和服务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可用作判断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