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可以从哪几个方面解决?
发布时间 : 2024-11-06 06:08:00 浏览 250次
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自己品牌的影响力,倘若自己的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自己在同一地区,那么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自己存在利益关系。
异议期间为从该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还有即使异议成功了,商标局也只会驳回其在已经使用的产品上的专有权,再为使用的产品上商标注册人仍然会获的专有权利。
“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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