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抢注商标,涉重大不良影响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 : 2025-05-21 00:00:00 浏览 1276次
近年来,蹭热点抢注商标新闻屡上热搜,大国重器“天眼”变成了一包香烟,如今,甚至“泽连斯基”都被蹭了热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司盟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蹭热点抢注商标,涉重大不良影响被立案调查”的介绍,详情可以咨询司盟客服,或者是点击关注下方公众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司盟也可以帮您代为申请专利,我们是一家有着十年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专业公司,对专利、商标、条形码、高新等都有经验。
上一篇
恶意抢注商标是怎么认定的?遇到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