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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恶意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发布时间 : 2024-11-08 00:00:00 浏览 268次

这是最常见的情形,例如“康帅傅”对上“康师傅”。“恶意注册”对知名度的要求并没有这么高,行业或区域内知名、注册人知晓、使用一定年限,这些条件满足就可以。这些,产品的销售地域、销售渠道建设、广告投放等证据都可以用于阻击恶意商标注册。

你知道恶意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妨碍他人正常注册

主要表现是抢注和囤积商标。将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企商标抢先在中国注册、下级渠道商抢注生产商的产品商标等等,这些“恶意”不仅仅体现在权利人的核心商标类别上,包括其可能涉及的延伸类别,也同样适用。人想维护自己正当权利,可提供合作协议(或商业意向记录)、中国以外地域的销售、知名度证据或注册人名下商标数量、是否存在其他抢注行为等证据来佐证。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注册

主要表现是跨类别、无关联性的注册商标,或注册人(及关联人)有显著的销售商标行为。个人注册大量商标,无生产或销售能力的企业注册明显超营业范围的商标,与大量商标转让行为有关。情况,结合注册人网站、工商数据等,做了深入的商业背景调查,都能发现一些端倪。

但“不以商标使用为目的就是恶意”这一点并不能单独成立。大多数企业都会出于保护的目的进行关联注册或防御注册,比如“大白兔”奶糖的“大灰兔”商标,可口可乐公司在卫浴产品上注册“可口可乐”商标。判断是否存在这种商标注册恶意,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