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恶意注册商标」的概念、类型化及其应用!

发布时间 : 2025-02-24 09:12:00 浏览 646次

恶意注册类型化的意义

认定恶意注册时的具体考量因素

恶意注册是指违反诚信原则,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驰名商标、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其他民事权益的客体,以及公共领域信息资源的行为。注册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领域,故多表现在商标、域名及商号上的抢注。

的概念、类型化及其应用!

一、作为不确定法律概念的恶意注册及其概念核

1、恶意注册为不确定法律概念

近年来,恶意注册逐渐成为业界关注焦点,但因其内涵及外延均不够明确,论者基本都是在模糊、笼统的意义上使用该词汇。法学界通常使用恶意一词指代应知或明知的主观心理状态,但商标法业界所讲的恶意注册显然不仅仅包括明知或应知他人商标的情形,其外延更加宽泛。

实务界通常将恶意注册作为Bad Faith Filing的对应翻译,那么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实践对于Bad Faith是否有明确定义呢?商标五方会谈的多项合作中就包括了Bad Faith项目,根据2015年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商标五方国家的立法及审查指南均未对Bad Faith给出明确定义。项由知识产权所有人协会于2013年针对多国的商标律师发起的调查问卷中,结果亦如是。分说明,恶意注册系不确定法律概念,即,内容和范围不确定的概念,但其中也有一个相对确定的核心地带。

2、恶意注册的概念核

不确定法律概念通常存在一个核心地带,我们称之为概念核。可以试着通过对与之相关术语的解读来找出这个核心地带。

恶意注册对应英文为Bad Faith,Bad Faith的反义词为大名鼎鼎的Good Faith,即诚信。徐国栋先生对诚信原则的梳理,诚信可被区分为主观诚信和客观诚信,客观诚信通常以诚信这一术语表达之,而主观诚信则多以善意来表达。侧重于行为正当性的规则,这种规则具有普遍性;后者则为个体性的主观心理状态。诚信的对立面,Bad Faith(亦即我们所称的恶意注册)也可以相应地区分为主客观两方面,主观上表现为一种明知或不正当的目的,客观上则表现为违背诚实的商业道德或行业惯例的行为。对客观方面的界定参考了欧洲法院在个案判决里对Bad Faith所做定义,根据欧洲法院给出的定义:Bad Faith系指有悖于通常的道德行为准则或有违一般交易及业务惯例的行为。商标法是与商业标记有关的法律,商标所有人一般为商主体,与此相对应,恶意注册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亦应该聚焦于商主体违反商业道德和行业惯例的行为。

因此,我们认为,在界定恶意注册的客观方面时,无需过多考虑违反一般道德行为准则的情形。注意的是,欧盟法院给出的定义显然侧重于客观行为而非主观意图,但按通常理解,恶意注册行为在主观上的恶性不容忽视。我们将恶意注册分解成主客观两方面,通过不同认识层面的叠加,将恶意注册这一法律现象立体化,也有助于随后对其类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