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册商标怎么办
发布时间 : 2023-06-26 02:47:34 浏览 837次
恶意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利用不当手段注册他人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恶意注册商标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恶意抢注册商标怎么办?
(一)对尚未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合格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注册商标的初创公司可以通过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在这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二)已取得注册商标的,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注册商标经三个月公告期批准注册的,初创企业可以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商标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不得以注册为由申请无效(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如果任何一方不接受商评委的裁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恶意抢注册商标的危害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抢注商标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可判令侵权人赔偿损失。
三、恶意抢注商标怎么办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无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2、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情形。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情形。
3、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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