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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抢注商标的后果是什么?什么是抢注商

发布时间 : 2023-06-26 03:07:35 浏览 1130次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后果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无效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性规定,属于侵权行为。

一、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后果是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的后果等于注册权的无效,这对商标所有人来说是非常致命的。面对商标无效的危险,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并尽最大努力恢复!从商标注册开始,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法律、正式手段取得商标权,避免商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注册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商标抢注无效

二、预防商标抢注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商标抢注的措施如下:

第一,要做好企业商标的注册工作。现在比较经济的方法是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事务所作为企业长期合作的“商标顾问”。

第二,要做好企业商标使用事实的证据保存工作。该证据可作将来的商标复审、异议之用。

第三,企业创立初期,可以考虑将字号与商标同步,有效防止他人商标抢注;企业如果已步入正轨,必要时可以将企业字号改为现有商标名称。

第四,商标的“大占位”。占满每一大类商品商标中的每一个位子,取得所有商品的商标独家专用权。

第五,“防御性占位”,把自己的商标连同其他图案文字形似音同的都作为商标注册完,防止别的企业借来做文章。

三、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

恶意的判定主要考虑但不限于下列因素: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