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义却是不一样的。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注销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知本人、或者他人的申请,或是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注销的法律程序,商标注销包括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