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和实缴制度
发布时间 : 2023-06-07 11:37:28 浏览 557次
注册资本为认缴。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只需登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资本总额即可。那么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和实收制度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和实缴制度
1、两者的相似之处:
实收制度和认缴制度是企业注册时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
2、两者的区别:
实收制度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收制度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和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经营效率。
认缴制度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书。认缴登记制度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的优势:
(1)减少投资项目的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审批和备案范围,认真落实企业和个人的投资自主权。对于确实需要批准、批准和备案的项目,应简化程序,并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同时,为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强调加强土地利用、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约束和指导作用。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
(3)减少资格许可,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格许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水平评价的,由有关行业协会和学会具体确定。
(4)减少行政费用,取消非法、不合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二、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的弊端
我国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缴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册资本用现金嘛
注册资本出资可以是现金,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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