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手机APP 查进度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司盟企服APP二维码

    下载司盟企服APP

  • 司盟企服小程序 微信咨询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司盟企服小程序二维码

    扫码咨询客服

  • 司盟企服在线客服电话 159-9476-4191
司盟干货

有哪些法定许可证著作权

发布时间 : 2023.07.18 14:36:04 浏览 586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诞生,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特别是近年来,著作权是一个热门问题。许多人知道如何使用法律知识来保护他们的著作权。那么,著作权的法律许可证是什么呢?下面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

一、有哪些法定许可证的著作权?

法律许可是指未经著作权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可以使用其发表的作品的法律规定,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律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或者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注明著作权的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而出版的教科书,除著作权事先声明不允许使用外,还可以在教科书中汇编出版的作品片段或短篇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艺术作品和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报刊发表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外,其他报刊可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发表;

(3)录音制作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产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

(4)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他人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播放出版的录音产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许可 法定 着著作权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付酬标准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合同中应该对其标准和支付方式加以明确的规定。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著作权人可能更看重的是非经济的利益,因而会放弃使用费,甚至对被许可方提供经费上的补贴,例如为发表学术论文而支付版面费。

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执行上述机关制定的标准

如今,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 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

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著作权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从目前的国际惯例来看,出版版税率一般在5%- 20%之间。显然,相对于稿酬制而言,版税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能更好地协调出版社与著作权之间的利益。

三、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著作权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著作权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著作权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一篇

<p>无论哪些证书有一定的有效期,但大多数时候

下一篇

使用合同支付标准作为许可证

司盟企服专家
遇到“
著作权许可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企业服务专家 平均1分钟响应
企业服务专家
胡先生
著作权许可代理人
当前在线
擅长:
全球版权代理
各类著作权登记
侵权维权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官方服务

159-9476-4191

APP下载

企服产品低价合作群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24 - 2025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59-9476-419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