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国外申请商标注册
第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第5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或者将申请书邮寄给商标局办理,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派人亲自办理的,应当填写商标局印制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然后由商标局提供翻译,将该申请书翻译成英文或法文申请人则需要向商标局交纳翻译费。填写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项目齐备,文字规范、准确,如未按照规定填写的,商标局则会退回申请书。在提交国际商标申请的同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供以下附件: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商标图样2份,其尺寸不大于80mmx80mm不小于20mmx20mm。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的同时,还应按规定预交国际注册费,如不预交应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商标局审查。局收到申请资料后,会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手续是否完备,审查申请人的商标是否已在国内注册;如申请手续不齐备则需要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应按期予以补正,如果期满未补正,就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而不予受理;如果申请资料齐备,则由商标局注明申请日期签字送往国际局。国际局审查。刊登公报及异议。请人申请提交的文件资料符合规定,并交纳了注册费用,国际局审定通过后,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一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注册。公告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或异议不能成立的,国际局对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商标立即注册,并在专刊上公布。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国际局进行注册并不能使该商标在缔约国内自动受到保护。人想要使注册商标受哪个缔约国保护,就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一并提出领域延伸的要求,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案例黄某是某公司的负责人,某公司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