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定义
大家在注册香港公司的时候,都会听到“香港公司法定秘书”一词,可此秘书非彼秘书哦,根据香港的规定,成立香港有限公司一定要有一名香港的法定秘书,法定秘书可以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负,香港公司的法定秘书就如同海外人士在香港的“发言人”,一定要由香港居民或公司担负,这样条件的目标是为了便利与联系,还有处理公司与有关的往来文件,法定秘书虽然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是假如公司产生问题,香港公司法定秘书是要担负必须义务的,香港公司法定秘书的任职资历:香港公司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集团。如果为个人,一定要居住于香港;如果为法人集团,该法人集团一定要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根据法例,公司秘书一职可由董事兼任,即具有双重身分。当一份档应由董事与秘书结合签订时,具有董事与秘书双重身分的人士只能以秘书的身分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