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后明年1月1日起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税务局和社保机构共同征收社保费的时代正式画上句号。在最新公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务院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相比社保局采取核定征收模式,社保费由税务局统一征收后将据实征收。现行税制体系下,税务局的据实征收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缴存率,但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部分企业缴费负担增加。人社部数据显示,目前“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总费率为39.25%,企业负担为28.25%,个人负担为11%。在当前减税降费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费率成为企业减负的一个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