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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内容

发布时间 : 2023-07-18 00:56:34 浏览 681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还有其他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个人权利。那么,个人权利和财产权的内容呢?个人权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关注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的内容

《着著作权法》第十条着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签名权,即作者身份和作品签名权;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作品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形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品的权利;

(7)租赁权,即有权允许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的方式创作作品和计算机软件,除非计算机软件不是租赁的主要目标;

(八)展览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以各种手段公开播放作品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片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艺术、摄影、电影和类似电影制作的作品的权利;

(11)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传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符号、声音和图像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权;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类似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原创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通过选择或安排,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按照本法的约定或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并按照本法的约定或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人身权和财产权

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止于公民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公民之间的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三)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享有保护期。

(四)出版者享有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五)表演者的身体权、保护演出形象不受歪曲权不受限制许可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表演、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和信息网络传播表演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广播、转播节目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著作财产权的内容是怎样的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