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要具体问题具有对待,即根据商标的具体情况来具体界定。说来,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有哪些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商标的注册或侵权产生纠纷时,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途径 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途径?一是在商标异议案件中,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我国《商标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商标法实施细则》第5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程度非常高的驰名商标,工商部门在跨类保护时就可能涵盖全类;但对于有些驰名程度不是非常高的驰名商标,在一些不会造成公众误导的类别上就不会得到保护。
社会的发展,一般商标保护的理论已经无法满足对驰名商标保护的需要客观上迫切需要为驰名商标提供不同于一般商标的特殊保护。
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有哪些途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友”商标异议再审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应与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
第一,未注册商标没有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被他人仿冒也无法追究;第二,如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构成侵犯他人的商标权;
一、行为人有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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