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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身权的特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7.18 10:55 浏览 178

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永久性和出版权。主张二元的学者认为,财产权可以转让,而人身权不能转让。更多关于人身权的特点的相关知识,下一个司盟企服小编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人身权的特点是什么?

1、人身权的整体不可转让。主张二元的学者认为,财产权可以转让,而人身权不能转让。例如,法国《权利法》第六条规定:“著作权有权尊重其姓名、资格和作品。上述权利是个人权利。个人权利是一种终身、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这就是二元说的代表。

一元说的国家也认为人身权是不可放弃的。德国1965年《着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因处分履行或者遗产分割而转让给共同继承人外,不得转让著作权。“虽然中国的《著作权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从《著作权法实施细则》可以看出,它只规定可以转让财产权,事实上,这也表明人身权利不能转让。

2、不可剥夺性。

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

4、人身权的永久性。著作权保护期分为永久保护的无限主义和限制保护期的有限主义。人身权保护采用无限主义,如上述法国著作权法第六条;也采用有限主义,如德国著作权法规定,人身权仅在一定死亡期间,与财产权保护期间相同。《着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著作权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因此,中国采取了无限主义原则。

作人身权的特点是什么

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著作权创作作品后,有权利将作品供他人阅读。

(二)署名权:即著作权可以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著作权可以修改自己的作品或者授权委托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其他人的歪曲、篡改而破坏作品整体完整性的权利。

我国是承认著作人身权的国家,认为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

三、著作权人身权期限

1、作品的著作权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著作权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著作权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4、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著作权终生及死后50年,该50年以合作著作权中最后死亡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5、著作权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著作权身份一经确定,则仍适用著作权的一般规定。

6、录音录像制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7、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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