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 : 2023-07-18 02:57:33 浏览 685次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并且它又细分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大类,具体操作有不同规定和要求。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著作人身权有哪些内容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司盟企服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著作人身权有哪些内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作品是著作权人格的反应,是否向公众披露,应当由著作权决断。任何人擅自发表他人作品,都属于侵权。
2、署名权,即表明著作权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多种多样,著作权既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匿名。匿名,即不署著作权姓名,同样是著作权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并不表示没有或者放弃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二、2023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作了明确的规定: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没有限制,即使著作权死亡后,他人也不得侵犯;而作品的发表权,因其是著作财产权产生的前提,如果受永久保护,恐怕不利于作品的利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故发表权的保护有限制,保护期限是自然人作品为著作权终生及其死后50年;法人及社会组织作品、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影视作品为首次发表后的50年。
三、著作权中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1.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披露作品并使作品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至于公众是否知悉或关注被发表的作品,则无关紧要。作品是著作权的思想、观念、情感、理想、主张、价值观的反映,是否披露应当由著作权抉择。著作权法规定这项权利专属于著作权,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行使这项权利,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发表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
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2.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著作权法规定,署名权系表明著作权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修改,通常是对已完成的作品形式进行改变的行为,既包括由于著作权思想观点和情感倾向的改变而导致的对作品形式的改变,也包括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前提下对纯表现形式的改变。可见,修改是对思想或情感赋予新的表现形式的活动,包括局部的或全部的修改。
因此,修改是再表现,与演绎派生创作不同,是对原作品的完善,是再创作活动。修改作品的权利理所当然的属于著作权。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出于社会利益的实际需要,修改权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修改权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一样,不是绝对的。通常修改权不能对抗物权,比如,著作权如果想修改物权已转移给他人的美术作品,必须取得该物权人的同意。如果物权人拒绝,著作权的修改权利则无从行使。
4.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其中既包括作品的完整性,也包括标题的完整性。歪曲,按《汉语大词典》解释,是故意改变事物的真相或内容;篡改则是用作伪的手段对作品进行改动或曲解。作品完整权同修改权有密切联系。在日本,其著作权法称作品完整权为作品的同一性保持权。

